nba伤病条款可以申请几个 这些NBA条款你真的了解吗

2020-08-02 10:09:07 搜球吧 篮球资讯

nba伤病条款可以申请几个 这些NBA条款你真的了解吗(1)

在卷帙浩繁的NBA劳资协议文件中,有一些以NBA历史上某些名人而命名的条款,内中不乏有趣的故事。闲来无事,撷几则以飨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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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鸟条款 拉里·伯德条款‎(Larry Bird exception)

超过工资帽的最高金额再签约的例外条款。球队可以不受工资限额的规定与本球队的自由人续约,但是,续约的自由人必须在该球队效力三年以上。这样的自由人每赛季的工资可以提高7.5%,而签其他球队只能提高4.5%。

这一条款适用于“够资格的老兵自由球员(Qualifying Veteran Free Agents)”。如果你在同一支球队中连续效力三年,三年之后你成为了自由球员,这时你就是“够资格的老兵球员”,NBA就允许你的母队给予你最大的合同,你的薪金可以在原有基础上涨7.5%,而不具备这一条件的只能上涨4.5%。即使你上涨的部分使球队薪金总额超过工资帽,也是规则所允许的,但不能超过奢侈税的要求。另外,合同签定的最长年限也可以从一般的5年上调为6年。

早鸟条款(Early Bird exception)

早期伯德条款(Early Bird Exception):对于过去两年曾在同一个球队效力全部赛季或部分赛季的球员(包括因为球队交易而转会者),该队可在他成为自由球员后以该球员最后一年薪资的175%和全联盟平均球员薪金两者之中较高的薪资与其续约。以此特例续约者,必须签约两年以上。

非鸟条款(Non-Bird exception)

非伯德条款(Non-Bird Exception):指以没有伯德条款和早期伯德条款资格的自由球员为对象,在前一个赛季的薪金的基础上增幅不得超过20%。或者以那个赛季的最低薪金的20%为增幅的条款制度,如果球员时受限自由球员(Restricted Free Agent)的话,以受限意向的金额为条件进行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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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德-斯特皮恩条款

禁止任何一支球队因交易而连续两年没有首轮选秀权(即便本队的连续两年首轮选秀权交易走了,但得到了其他球队至少一个两年内的首轮,也是被允许的。)。

如果是铁杆骑士球迷或许对泰德-斯特皮恩这个名字多少有点印象,泰德-斯特皮恩是NBA著名的“白痴”老板。斯特皮恩做出最经典的事情就是81-82一个赛季让球队连换了23名球员和4名教练,并且在80-83这几个赛季间送出了以下选秀权:

1982年首轮(第1位,选中詹姆斯-沃西)

1983年首轮(第11位,德里克-哈珀)

1984年首轮(第4位,选中萨姆-帕金斯)

1985年首轮(第8位,德特勒夫-施伦普夫)

1986年首轮(第7位,罗伊-塔普利)

这些个瞎闹直接导致骑士在多年间都是支鱼腩部队,并且让球队在三年的时间里亏损了1500W,,而他买下球队只花了200W。后来联盟最终迫使斯特皮恩将球队出售,在NBA官方的再三请求下,克利夫兰当地的富豪戈登-冈德才愿意接手这个烂摊子。

值得一提的是,八十年代初名噪一时的“北卡三英”中,老大詹姆斯-沃西1982年被湖人用来自骑士的状元签选中,老二萨姆-帕金斯1984年被小牛用同样来自骑士的传胪签选中——我很想知道,如果三英中的老三也被人用骑士馈赠的首轮拿下,斯特皮恩的脸色会如何?对了,那位老三的名字是——迈克尔-乔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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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兰-休斯顿条款

球队可以裁退队中任意一名球员,该球员的薪水将不纳入奢侈税计算范围,但球队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球员薪水。

这个条款是以纽约尼克斯队昔日球星阿兰-休斯顿的名字而命名,出台于2005年。

作为NBA史上著名的“中投王”、1999年最后一场最后一秒绝杀热火创造黑八奇迹的英雄,阿兰-休斯顿2001年与母队纽约尼克斯续签了一份6年1亿美元的天价合同。然而到了2005年,久伤不愈的休斯顿让这份合同变成了巨额垃圾合同。适逢那年重签劳资协议,于是联盟法外开恩,在2005版CBA中允许每支球队特赦一名球员,以减轻奢侈税压力。这个条款只在2005年的当年有效,过期作废。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正是阿兰-休斯顿的合同给予了纽约尼克斯推动联盟出台相关条款的动力,但等到阿兰-休斯顿条款真的出台后,尼克斯却并没有选择特赦昔日的中投王,而是特赦了杰罗姆-威廉姆斯——还有人对他有印象吗?就是那个在多伦多为卡特兢兢业业当马弁的极品蓝领,绰号“垃圾狗”。

所以,把这个特赦条款命名为“阿兰-休斯顿条款”,其实是一个误会,不排除其中有纽约记者恶搞讥谑的意思。阿兰-休斯顿于条款出台的那年因伤退役,此后还曾以这个条款给自己带来声誉伤害为由而与有关方面对簿公堂。

那一年享受过阿兰-休斯顿条款的球队并不少,其中就包括我们熟悉的休斯敦火箭。当时道森老爷子在朱万-霍华德和克拉伦斯-威瑟斯庞之间举棋不定,最终还是选择了“勺子”威瑟斯庞作为特赦对象。好消息是:下一个赛季火箭伤兵满营,霍二叔俨然成了可倚靠的中流砥柱;坏消息是:正是因为霍二叔恪尽职守,火箭多赢了那么一两场,于是与布兰顿-罗伊失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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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里·佩顿条款

加里·佩顿条款(Gary Payton Rule):被交易的球员,如果被新东家裁退,想要返回老东家,必须等待30天(赛季中),或者20天(休赛期),待期满之后才能重新签约。

中产阶级条款(Mid-Level Salary exception)

中产阶级条款(Mid-Level exception)是一个关于NBA对球队工资规定的一个特例。这个条款允许球队以每年的联盟平均工资的薪金签下自由球员,即使球队的工资总额已经超过工资帽,或者当签下这名球员后工资总额将会超过工资帽。这个条款可以用于单独的球员,也可以分拆用于几个球员。2008-09赛季的联盟平均工资为558.5万美元,于是联盟规定2009-10赛季的中产阶级条款为585.4万美元。例如,2007年夏天,多伦多猛龙队以4年2400万美元的中产阶级条款签下了贾森·卡波诺。

底薪特例(Minimum Salary Exception)

底薪是为了保护边缘球员的一个规定。底薪合同的大小随着球龄增长而增长。每个球龄段的底薪大小在劳资条款都已经注明。

伤兵条款(Disabled Player Exception)

当一个球员因为伤病而缺席剩余赛季或者下个赛季,或者死亡时,那么球队可以申请伤病特例,伤病的检查确认必须由官方指定的医疗机构给予确认。用伤病特例交易时,不同于普通交易,被交易球员的价值最多是伤病特例的100%+10万美元(不同于一般交易的125%+10万美元)。如果用伤病特例签约球员后,原受伤球员在预期之日前回归,则受伤球员和伤病特例签约球员都不受影响,可以一起为球队效力,如果在受伤球员回来时,伤病特例没有使用,那么立即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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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条款

如果一个NBA球龄刚满四年的球员(首轮秀、次轮秀或非选秀球员)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那么他在第四年合同结束后,与母队续约的顶薪可以从顶薪工资帽的25%提高到30%:

1、获得至少一次NBA常规赛MVP;

2、至少两次入选联盟年度最佳阵容(一阵、二阵、三阵均可);

3、至少两次入选全明星首发阵容。

这个条款是以芝加哥公牛队当家球星德里克-罗斯来命名的,出台于2011年。

2011年5月,罗斯凭借个人常规赛场均25+4+8、带领球队拿到全联盟第一的62胜的骄人成绩单,战胜勒布朗-詹姆斯和德怀特-霍华德,获得了2010—2011赛季的常规赛MVP。同时,23岁的罗斯也超越了新秀年就荣登大宝的“碎骨机”维斯-昂赛尔德,成为史上最年轻的常规赛MVP。

那一年正值劳资双方就新版劳资协议进行旷日持久的谈判。在劳方的坚持下,最终出台的协议增加了这个条款,作为对于新秀期就为球队做出重大贡献的天才球员的一种奖赏。因为罗斯获得MVP是促成这个条款出台的缘由,所以被命名为“德里克-罗斯条款”。

但实际上,享受这个条款的第一人并不是罗斯,而是凯文-杜兰特。因为罗斯的新秀合同2012年才到期,也就是说他的罗斯条款要到那一年才会生效。而杜兰特的新秀合同2011年正好到期,由于他在此前连续两年进入常规赛最佳阵容的第一阵容,因此触发了罗斯条款,拿到了5年8916W的顶薪合同。

理论上说,并非只有首轮新秀球员才有机会获得罗斯条款。如果是特别优秀的次轮新秀或非选秀球员,在职业生涯前四年有逆天程度犹在马努、大将军之上的表现,一样是有机会得到罗斯条款的。当然,在资讯信息日益发达、选秀遗珠越来越少的今天,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特赦条款

NBA特赦条款,是NBA在2011年出台的一个全新的条款。该 条款允许薪金总额超过NBA工资帽的球队,以保障履行合同薪金的前提下,“裁掉”一名球员。该球员的工资需要照付,但是不计入球队薪金总额。

不可交易条款

不可交易条款,在NBA联盟被俗称为霸王条款,英文全称是No-Traded Clause,简称NTC,也即交易否决权。通俗的说就是在双方所履行的合同期内,拥有NTC条款或特权即意味着相当于常任理事国在联合国的一票否决权。

在合同上拥有此霸王条款的球员,球队在未取得球员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把他作为筹码来进行交易。也即是说在合同期内,球员首先是有权选择新东家,而不是被动的等待球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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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伯特-阿里纳斯条款

对于球龄不超过两年的受限自由球员,非母队给他开出的邀请合同,起薪不能高于中产,第二年的涨幅不能超过4.5%。如果前两年都达上限,第三年最多可以开出顶薪。如果母队不匹配,则得到他的球队占用空间按合同均薪而不是起薪计算。

这个条款以华盛顿奇才队前全明星吉尔伯特-阿里纳斯的名字而命名,出台于2005年。作为2001年第二轮第二号新秀,阿里纳斯2003年合同到期。母队金州勇士拥有早鸟,按规定最多只能开出起薪490W(中产的104.5%)的合同。而华盛顿奇才早已相中了大将军这个“奇才”,于是果断拍出起薪850W的大合同,让勇士无法匹配,成功地横刀夺爱。

为了防止类似悲剧重演,保护那些含辛茹苦培养新秀成功的球队权益,联盟在2005版的NBA中增加了上述阿里纳斯条款。这样无论人家怎么开邀请合同,母队都可以动用早鸟或中产匹配留下球员。

所以,阿里纳斯先生本人并没有享受到阿里纳斯条款的待遇,但他却让无数后来人沐浴到了这个条款的恩惠。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将军善莫大焉。

当然,任何制度都有两面性,阿里纳斯条款本质上是保护母队利益的,但在特定条件下,它又会反过来成为要挟母队的利器——你已经猜到了,那就是“毒药合同”。

有一点需要说明:阿里纳斯条款基本堵住了早鸟特例的漏洞,但却没有堵住非鸟特例的漏洞。因为如果球员上份合同薪水很低,非鸟续约起薪也不高,如果这是母队无法动用全中产,那就面临无法匹配邀请合同(可能达到中产)的麻烦。比如2008年的卡尔-兰德里,如果当时火箭没有全中产,那就无法匹配山猫的邀请合同,也就无法留下这位让火箭球迷喜爱的大土鸡。

以上就是nba伤病条款可以申请几个的内容,希望您能喜欢。